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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总结

1、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开辟社区环境整治活动园地,主要向辖区居民宣传相关环境卫生知识,提倡文明新风,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公共卫生意识;在整个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过程中,积极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充分发挥榜样和先进的示范带头作用,营造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保证此项活动深入开展。

2、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坚持工作、清洁两不误原则,利用20__年2月19日、20日两天时光,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对边贸局大院、城区清洁职责区、挂钩联系村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集中清理垃圾、杂草、卫生死角、排水沟、物品乱堆乱放等,效果十分明显。

3、在整治校园环境卫生工作期间,集中力量对校园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尤其是对教室、宿舍、图书室、彻底清扫和消毒。办公室、教室、宿舍和各功能室要做到无灰尘、痰痕、印痕、蛛网,物品摆放有序。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

4、关于打扫卫生活动总结1 为贯彻落实区文教委关于开展学习雷锋精神的通知,我校进行“全校师生卫生在清扫”主题活动的相关工作要求。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1、【2017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1】整治目标为深入扎实开展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促进石角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宜居水平和整体形象全面提升,根据《重庆市綦江区2017年城市管理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2、为了切实改善镇区国道、省道沿线综合环境,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我镇实际,对省道212线、金永高速公路周边村庄制定以下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3、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1 为积极推进美好城乡建设,加快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根据省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__年12月底前前完成的10个自然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4、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整治范围 全街辖区内的“四小”即“小街、小巷、小区、小院”、主次干道、广场、楼体、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的环境卫生。

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开辟社区环境整治活动园地,主要向辖区居民宣传相关环境卫生知识,提倡文明新风,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公共卫生意识;在整个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过程中,积极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充分发挥榜样和先进的示范带头作用,营造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保证此项活动深入开展。

着力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有效减少四害孳生地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治本措施。

篇一:社区爱国卫生工作总结 我社区爱国卫生工作在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的领会文件精神,以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精神文明为宗旨,建设环境优美和谐的社区。

造成了美观及环境卫生安全的诸多隐患,社区协同区园林局工程队对此树木采取移植措施,还给小区一个优美整洁的生活环境。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高环境卫生质量 加大内部督察力度。实施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的督察办法,坚持做到日日有督察、月月有考评。在具体工作中,对每次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及时反愧限期整改、当月兑现奖罚。

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首先成立了环境卫生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强调了保洁员上岗职责和制度,使**社区的卫生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补充规定...

1、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构建宜居宜业宜游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和谐阿坝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补充规定。

2、第一条 为了加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辖区内世界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发挥世界遗产的教育、科研和展示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补充规定。

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结合本州各少数民族婚姻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补充规定。第二条 实行男女婚姻自由。禁止强迫、包办、买卖、转房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利用宗教、家族、部落或其他形式干涉婚姻自由。第三条 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

4、责令关闭。”将全文中“州、县人民政府”统一修改为“州、县(市)人民政府”,并根据机构改革后机构名称变更和职能调整情况对部分条款中有关机构的名称和职能作相应修改。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5、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结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各少数民族婚姻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补充规定。第二条 实行男女婚姻自由。禁止强迫、包办、买卖、转房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