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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固体废物如何处理(上海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电话)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具体的政策法规?急

1、上海垃圾分类的类别:源分类共分为四类,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法律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的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2、上海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内容如下:四分类标准:确定“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名称及具体表述。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3、【法律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的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上海市长宁区环境保护局由哪些机构组成?

长宁区环境保护局的领导团队由朱文华同志担任,他身兼党组书记和局长,全面负责局党组和行政工作。具体职责包括环境规划与计划、预算、财务、资产管理、行政审批、干部人事等事务。他直接领导的科室有局办公室和监督科。

长宁区环境保护局,起源于1990年,位于上海市长宁区,是该区域环境保护工作的核心管理机构。其职责范围广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区范围内实施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区域环境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根据百度地图提供的数据,该机构的资料权威性得以保证,但具体信息请以百度地图为准。

上海市长宁区环境监察支队为上海市长宁区环境保护局所属行政执法机构,承担本区域内环境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长宁区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能包括: 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相关法规和政策,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进行。 根据整体发展规划,研究并制定环保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参与城市规划制定。

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的内部机构分布如下:纪监室位于芙蓉江路36号403室,负责监督与管理工作的纪律审查和廉政建设。组织科设在419室,主要承担机构的组织协调和人事管理工作。安保科设在420室,确保办公区域的安全与秩序维护。综计科位于418室,负责财务、统计和数据分析等综合事务。

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的主要职能包括: 执行并实施有关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城管执法的政策法规,确保法规的贯彻执行。 根据区发展规划,制定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专业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其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