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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地质环境治理设计(特色地质环境治理设计案例)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滥伐乱垦。泥石流防治措施:全面规划,采取远近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综合防治。 地面塌陷: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

2、崩塌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拦挡:对中、小型崩塌可修筑遮挡建筑物或拦截建筑物。拦截建筑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拦石堤或拦石墙等,遮挡建筑物有明洞、棚洞等。支撑与坡面防护:支撑是指对悬于上方、可能拉断坠落的悬臂状或拱桥状等危岩采用墩、柱、墙或其组合形式支撑加固,以达到治理危岩的目的。

3、法律分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土保持规划,采取封育保护、自然修复等措施,组织单位和个人植树种草,扩大林草覆盖面积,涵养水源,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4、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措施包括及时撤离危险区、制止致灾的动力作用等。1 各级政府对地质灾害主要有哪些规定?各级政府要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

地质环境管理

1、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第二章着重于地质环境的监测与管理。第七条中,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建立并管理本地区的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其目的是为了实施有效的地质环境保护和规划。政府对于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视体现在政策支持和科研鼓励上,旨在提升监测技术与水平。

2、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四章主要关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具体规定。首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需与环保、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合作,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并经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六条)。

3、地质环境行政管理是指地矿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依据宪法、矿产资源法、水法、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国务院赋予的地质环境保护管理职能范围内,采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教育等手段或措施,对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活动中的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管理。

4、一)地质环境资源保护管理的自然客体 地质环境资源保护管理的自然客体有如下几个方面:(1)对追溯地质历史有重大科学研究价值的典型地质剖面,生物化石组合带地层剖面,岩性岩相建造剖面及典型地质剖面及构造形迹。

5、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质环境监测管理,规范地质环境监测行为,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6、第三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区域地质环境、城市地质环境、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的勘查、评价、监测、利用、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地质环境管理实行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的方针,坚持谁利用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问题研究?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现状 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自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以来,我国逐步完善了矿山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确立了矿山环境治理的责任体系,强化了矿山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 理论研究与调查评估相结合。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是国土资源部近年来新上项目,属于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管理工作范围之内,此项目是国家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有关此类项目的审报、项目内容、管理等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组织管理。

3、矿山地质环境修复与地质灾害治理相结合地质环境的修复要与地质灾害治理措施相结合,在灾害治理施工中要充分考虑施工措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样在地质环境修复中也要考虑到避免引发新的地质灾害,要作到灾害治理与矿山地质环境修复的和谐统一。

4、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教兴国战略,对重点地区、重要生态环境问题做好实验研究工作,以监测、科研、管理保治理,以治理促进科研与管理工作的发展。(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分区 根据地质环境保护的需要,将全省划分为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允许开采区(图6-34)。

矿山地质灾害恢复治理实例———济南市燕翅山恢复治理示范工程_百度...

1、安全性原则:首先要保证燕翅山山体的整体稳定,不能在消除现存地质灾害隐患的同时形成新的灾害隐患;其次为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对山体稳定有利或对山体稳定无影响的施工措施,防止造成山体失稳或产生崩塌落石等,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要到位,防止发生施工安全事故。

2、通过燕翅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项目的实施,我个人有下列几点体会:1 要深入研究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形成的机理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形成机理要通过采取地质调查、工程钻探、地球物理勘探及地球化学勘探等多种手段,查明形成的机理、根源及影响和控制要素。

3、地质灾害危险区减灾防灾预案 (一)滑坡危险区防灾预案 地质灾害现状。山体滑坡主要分布于南部山区,近年共发生滑坡18处,其中7处滑坡被划为危险区。

地下空间开发中地质环境的保护与管理

要实现“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目标,首先需要实现城市发展与地质环境、自然环境的和谐。而开展城市地质工作,正是解决这些城市地质问题、合理开发利用地质资源、实现城市与地质环境和谐发展的需求。

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地下空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地表以下的空间。第三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考虑防灾和人民防空等需要。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城市地下工程具有现场环境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工期长、对环境影响控制要求高等特点,是一项相当复杂的高风险性系统工程。

地质灾害治理设计需要什么资质要求

1、申请的企业具有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中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地质灾害---甲级 技术人员要求(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退休人员不超过总人数10 地灾勘察设计、地灾施工:总人数不少于50人,中、高级不少于25人,高级不少于10人。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地质、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等方面的技术人员; 拥有符合标准的办公场所和设备设施; 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 近三年内有相应的工程业绩。资质申请及审查程序 提交资质申请:向省级或以上地质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3、对于勘查单位,甲级资质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至少有50名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的水文、工程、环境地质专业人员不少于10名,并需有至少5项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的成功经验,以及相应的设备配备。

4、特级资质:能够承担各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一级资质:能够承担较大规模和技术要求较高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二级资质:能够承担中等规模和技术要求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三级资质:能够承担小型和技术要求一般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